《南百仙葫苑小区》物业服务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项目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南百仙葫苑小区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物业基本状况第一条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住宅小区;座落位置: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第二条管理期限1、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
2、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协议期限到达协议;双方未能到达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协议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章管理范围及管理事项第三条南百仙葫苑小区本体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构造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四条南百仙葫苑小区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通风系统、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备设施、电梯系统、通讯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第五条南百仙葫苑小区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人防)地下室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六条南百仙葫苑小区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嬉水池、休闲设施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公共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地、楼宇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搜集、清运
第八条物业管理范围内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的管理
第九条物业安全监控和巡视等安全工作,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维护物业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组织开展小区文化娱乐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