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协议委托方(甲方):委托方登记号:通讯地址:联络电话:邮政编码:物业服务企业(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络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上海公馆小区项目(物业名称)(如下简称“本物业”)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状况第一条物业项目基本状况名称:小区;类型:高层住宅、商业;坐落位置:尉氏县尉州大道;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委托的物业构成细目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清单为准,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构成明细见附件二,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二条物业交接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协议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
交接时间应确定详细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新的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约定期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五)、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公用设施、设备、构筑物及其附着物、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受,并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成果存在争议的,应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处理措施;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的,甲方应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第三条物业服务事项1、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行;管理有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
2、房屋共用部位的平常养护、管理
共用部位包括:屋顶、外墙面(包括非承重构造的分户墙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门厅、电梯井、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
3、共用设施设备的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