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新政培训主讲人:目录/Contents01纳税人识别号03六项专项附加扣除02综合所得计税规则和累计预扣法0404相关问题Part01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所得人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办理各项涉税业务“一人式”数据归集与外部门信息共享纳税人识别号作用Part02综合所得计税规则和累计预扣法经营所得1工资、薪金所得3稿酬所得5劳务报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财产转让所得2689综合所得范围综合所得扣除范围综合所得扣除项目基本减除费用1六万元专项扣除2专项附加扣除3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4商业健康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年金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减除扣除项目后,再对照7级税率表。综合所得税率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36000元的3%0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252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85920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181920实施新税制后扣缴义务的主要变化点0102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计税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可能需要办理5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住房租金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员工选择将专项扣除信息给任职受雇单位的,单位在发工资预扣税款时进行扣除工资薪金所得累计预扣法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累计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纳税人申报的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级数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36000元的3%0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252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85920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181920税款计算-居民个人-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例1: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10%的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有所增高。税款计算-居民个人-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如果计算本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税款计算-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Part03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注意: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条件标准方式子女教育(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