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劳务临时用工聘任协议用人单位(甲方):职工(乙方):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经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临时工,并自愿协商到达如下协议: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9月1日至8月31日止。二、工作任务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需求,在教学楼承担洗手间卫生打扫工作。三、劳动的时间与劳动酬劳1、乙方工资实行包干,原则为,一年按9个月计算。2、甲方每月30日前准期发放工资,由学校发放。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1、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切实做好乙方工作期间中的安全与健康。2、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放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可以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五、终止解释劳动协议条件1、在协议期内。有下列状况之一者,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协议: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任条件的;2)患病或非因工伤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5)不履行协议,不按质量规定完毕工作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6)学校因教学、管理、技术条件等客观状况发生变化,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或岗位编制调整需淘汰人员;7)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导致重大损害的;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在协议期内,下列状况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协议:1)用人单位不能按劳动协议规定支付劳动酬劳的;2)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协议,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4、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一方。六、违反协议责任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导致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按有关政策予以合适赔偿。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或双方协商处理。八、本协议期限满自行终止。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临时工本人和学校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签名:签名: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