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送车辆代管协议甲方:柳河县宏广运送有限企业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现就乙方车辆车籍落入甲方运送企业统一管理经营事宜。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代管对象代管车辆为型车,车牌号为吉,发动机号,车架号为。车辆所波及的车籍,营运手续等书面文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第二条代管期限乙方自愿加入甲方,并由甲方对车辆进行管理,管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管理期限届满,双方另行协商。第三条代管项目但凡国家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公安、交通、地方政府、运送车辆主管部门、工商、税务及车籍代管单位对运送车辆管理有规定的,均由甲方予以管理。第四条代管责任及权限1、代管车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国家及地方政府,以及行业领导部门和甲方各项管理规定并按照甲方规定期间及时履行各项管理规定和承担的各项责任。第五条交通违章,事故处理1、代管期内,乙方必须参与甲方组织的车辆保险,保险种类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自燃险、盗抢险及车上人员险,且第一受益人是柳河县宏广运送有限企业,如该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赔付款保险企业直接转到甲方银行账户内,如因交通事故,车辆丢失,失火被抢等原因,导致车辆损失,驾驶员自身及第三者伤亡、财物损失等,经公安、交通、司法机关调解或裁判,如判决乙方赔偿的经济数额在保险企业理赔额局限性时,其局限性部分由乙方承担,担保人负连带赔偿责任。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向保险企业进行索赔,若乙方不参与保险,乙方同意甲方扣留乙方车辆及有关营运手续严禁营运,直至乙方交纳保险,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3、如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将参于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构成犯罪的由乙方个人承担刑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任。第六条各项费用的交纳1、运送管理部门收取的二次维护费用及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征收的各项费用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日期交纳给甲方,由甲方统一代行办理。逾期交纳上述费用,每逾期一日则向甲方支付逾期款项目5%的违约金。2、所有加入甲方车辆均享有甲方所争取的各项优惠政策及所减免的各项税费。每年年末核定下一年度各项税费的征收原则,按详细状况执行。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免费代办代管车辆所有手续,如车籍、营运手续、车辆年检、年审等有关手续,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但代管车辆仍归乙方所有和使用。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代管车辆争取一切优惠政策及各项减免费政策,甲方并毫无保留的向乙方及时通报。3、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及保险理赔。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运送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指定的各项管理制度。5、乙方有权对甲方代收的各项税费进行审查和监督,对甲方各项管理工作提出提议。第八条其他有关事项1、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国家政策的影响,甲方有权进行补充完善。3、本协议所有条款系甲乙双方通过充足协商后制定,任何一方已经尤其请对方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所有条款,并对其作全面、精确的理解,任何一方已经应对方的规定对上述条款作出对应的阐明。甲方:电话:乙方: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