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系统施工协议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山东省东营市有关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状况,签订本协议,以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第二条工程内容:经协商,确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智能化系统工程服务,包括:1、出入口控制系统、2、背景音乐系统、3、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支持等系统化服务
第三条协议金额及保修期1
根据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预算报价,本工程协议额为:工程设备清单及报价见附件,谈判文献及协议附件以外的施工内容,以双方承认的结算方式协商处理
保修期自竣工汇报同意之日起三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两小时内进场并免费排除故障
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系统损坏,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维修或更换,甲方负责为此产生的费用
第四条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签订协议后,安装完毕付款至协议额70%,结算完毕付至结算值90%,竣工验收立案完毕一年内付款至95%,三年保修期满结清
第五条工期约定1、根据本项工程实际状况,确定工期为15天(包括调试时间),动工日期以甲方告知5天内
2、乙方必须保证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进行施工,做到按期交工
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原因发生的当日,由乙方项目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后工期顺延
第六条质量原则及验收原则1、质量目的:到达合格原则2、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阐明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到达国家验收规范和质量评估原则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每完毕一项,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工地技术人员组织验收和签证
4、乙方在工程验收时将向甲方提供所有所有设备的使用阐明图、产品合格证书、产品使用阐明书等原始资料,提供系统的技术参数文档,设计阐明等有关资料
5、乙方按照甲方规定每期工程结束后,向甲方提供验收资料和决算资料,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