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施工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住宅楼工程地点:工程内容:住宅楼土建工程部分。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砖混构造住宅楼一幢,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设范围含:房屋基础、主体、女儿墙、化粪池、踏步。三、协议工期动工日期:月日竣工日期:月日协议工期总目历天数天。四、质量原则工程质量原则:满足国标(GB50300-验收原则),到达一次性验收合格。五、承包形式:双方约定为包工不包料六、结算方式及协议价款1、按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双方约定为元/平方米计算施工总包干价。2、签约协议价为:其中:总价=总建筑面(暂定面积,结算以实际面积为准)㎡×元/㎡=元七、付款方式:采用按进度方式支付协议款1.协议签订后,建设方支付元作为工程预付款。2.每层板面含屋面板每施工浇完一层支付。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方交付发包方后,发包方在60天付清工程款,但须留下总价款的1%作为质保金。六、质量规定: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各部分分项工程(钢筋、混泥土、砖墙、模板、脚手架等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建筑施工规范施工。七、项目负责人承包法人代表:八、协议的文献构成本协议的文献包括:1.本协议协议书2.本协议专用条款3.本协议通用条款(国家规定的条款略)4.图纸(平面、立面、剖面)5.其他协议文献(暂无)6.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献视为本协议的构成部分。九、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原则规范组织施工,文明施工,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十、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方负责5年免费保修,若遇自然灾害不属于保修范围。十一、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二、违约责任1、协议签订后发包方不按约定付款,导致工期延误的,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予以支付每日3‰的滞纳金。2、协议期内,由于承包方导致工期延误的,延误一天罚款300元。十三、其他约定1、承包方按图纸及双方协定施工,不得尚自行事增减内容。2、需要发包方购置的材料。承包方须3天前告知发包方并报给质量、规格、数量和规定。3、发包方负责三通一平。4、发包方负责为承包方提供部分辅助工具(出头、粪箕、沙灰桶等)5、承包方自行处理多种施工机械设备、模板、脚手架等。6、承包方承包范围为住宅楼主题工程,不含水电、装饰。7、承包方承包该住宅楼基础深度按2米计算。超过2米事发包方按增长工程计算,增长混泥土部分以圈梁下皮往下计算混泥土方量,按140元/立方计算增长的费用(人工费、模板费等)。8、室内回填土由发包方自行回填,承包方负责扎实,并承担浇灌筑一层砼地坪材料费以外的费用。9、发包方付款时承包方出具收款收据。十四、补充协议协议未尽事宜,协议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协议的构成部分。十五、协议生效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协议签订地点:本协议双方约定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十六、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二份,发包人及承包人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