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施工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住宅楼工程地点:工程内容:住宅楼土建工程部分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砖混构造住宅楼一幢,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设范围含:房屋基础、主体、女儿墙、化粪池、踏步
三、协议工期动工日期:月日竣工日期:月日协议工期总目历天数天
四、质量原则工程质量原则:满足国标(GB50300-验收原则),到达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承包形式:双方约定为包工不包料六、结算方式及协议价款1、按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双方约定为元/平方米计算施工总包干价
2、签约协议价为:其中:总价=总建筑面(暂定面积,结算以实际面积为准)㎡×元/㎡=元七、付款方式:采用按进度方式支付协议款1
协议签订后,建设方支付元作为工程预付款
每层板面含屋面板每施工浇完一层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方交付发包方后,发包方在60天付清工程款,但须留下总价款的1%作为质保金
六、质量规定: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各部分分项工程(钢筋、混泥土、砖墙、模板、脚手架等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建筑施工规范施工
七、项目负责人承包法人代表:八、协议的文献构成本协议的文献包括:1
本协议协议书2
本协议专用条款3
本协议通用条款(国家规定的条款略)4
图纸(平面、立面、剖面)5
其他协议文献(暂无)6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献视为本协议的构成部分
九、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原则规范组织施工,文明施工,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十、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