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申报表登记编号:会泽县政府采购(自行采购)买卖合同采购方(甲方):供应商(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之规定,本着公平、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采购商品详细名单(此表可单独做成附件)序号产品(项目)名称品牌型号配置及技术参数厂家/产地全称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协议总金额大写:小写(¥):二、产品质量原则乙方必须提供全新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的产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标和行业原则,符合国家“三包”有关规定,每个包装箱内的清单、使用阐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如货品不符合本协议中约定的规定,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三、安装技术规定安装技术规定需到达该产品的所有功能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四、交货规定乙方必须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协议之日起)将上述清单所列的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之前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提交货品,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
五、商品的验收甲方负责组织验收
货品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必须按本协议所约定的货品清单及规定对货品的品牌、外观、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等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验收合格后双方正式办理交接手续
六、供货方售后服务承诺七、付款约定采购人在商品验收合格后,按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协议价款
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八、违约责任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违反,任何一方违反都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协议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
因违约行为给双方导致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实际损失的责任
1、采购方出现下列行为,属于违约:(1)不按协议规定组织验收和接受货品;(2)不按规定支付货款
2、供货方出现下列行为,属于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