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等四个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教基[2006]16号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等四个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以下四个教育行业标准经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核通过,现予以发布: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初中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以上标准自年月日起实施。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普通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建设的基本要求,包括“功能与要求”、“面积与间数”、“建筑要求”、“环境要求”、“固定设施”、“布置”和“实验室设备”等个方面。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理科实验室的装备建设。其中,九年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在本标准中没有单列。在实际执行中,九年制学校可根据学校规模参照本标准小学和初中的相关内容综合考虑;完全中学可参照本标准的中学部分内容综合考虑。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室内照明测量方法室内空调至适温度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分类普通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建设的要求分为两类,即“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基本要求”是学校实验室装备建设应达到的最低要求,“规划建议”是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为有较高实验室装备能力的地区和学校提出的要求。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创建更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室,满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实验教学的要求。要求中学部分功能与要求功能与要求见表。表功能与要求室别类别功能要求实验室科学探究基本要求能够满足实验教学要应努力为方便学生查阅相关资料,方便学(理、化、生)求,方便学生熟悉并接触生制定实验计划和设计实验方案,进行探究性一些实验仪器设备,学习学习和学科实验活动创造条件。掌握基本实验技能。实验员室(理、化、基本要求实验员办公可与准备室合并使用,不能与药品室合并生)使用。准备室(理、化、生)基本要求进行实验室的准备和应邻近所属实验室。简单的仪器维修。仪器室(理、化、生)基本要求存放实验仪器。药品室(化、生)基本要求存放实验药品。可与准备室合并使用,应采取防潮、通风等措施。危险药品柜(化)基本要求存放危险实验药品。应采取防潮、通风及必需的安全措施。危险药品柜(化)规划建议存放危险实验药品。宜设计在地下或半地下,应采取防潮、通风及必需的安全措施。培养室(生)规划建议进行组织培养等。朝阳方向,通风良好。生物园地基本要求进行种植、饲养。南方地区可结合校园绿化在校园空地、楼顶布置设计,北方地区宜设计在暖房里,亦可室内外结合布置。面积与间数“面积与间数”的指标,以学校的建设规模和班额人数分别为班〜班(个〜个平行班)、班〜班(个〜个平行班)、班〜班(个〜个平行班),每班人为参考设计的;学校规模大于个班的,以本标准中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个班(个平行班)时,理、化、生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套。面积见表。表面积单位:室别类别基本要求规划建议实验室科学探究室(理、化、生)生均使用面积不小于不小于实验员室(理、化、生)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准备室(理、化、生)使用面积每间不小于每间不小于仪器室(理、化、生)使用面积每间不小于每间不小于药品室(化、生)使用面积每间不小于危险药品室(化)使用面积一每间不小于培养室(生)使用面积一每间不小于注:“一”表示不要求。仪器室只设间时面积应不小于。间数见表。表间数单位:间a学校规模小于个班的可参照表中个〜个平行班的数据指标执行。建筑要求a)地面:各室与走廊的地面不宜设台阶。地面应防尘易清洁、耐磨、防滑,化学实验室的地面应耐酸碱腐蚀。化学实验室、化学准备室和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