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公司技术创新的快速发展,提升公司研发人员的业务能力,拓宽公司业绩增长的渠道,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员工创新创业活动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调研、组织、督导等方面的支出
2、创新项目支出:创新项目调研、材料、试验、差旅等支出
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
创业项目的资助,以及与创新有关的其它支出
3、员工培训支出:创新创业过程中,对员工技能及相关方面能力的提升而进行的培训,以及外派学习或聘请老师到公司授课等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项目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1月份和6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技术的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的创新创业领导小组,技术部、财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经营发展部、综合事务部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设在研发中心,由研发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3、聘请专家成立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创新创业活动;4、组织员工参加各类竞赛项目;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6、组织对员工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表彰
第七条公司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1、创新创业指导组
开展全公司的创新创业指导教育,以及对员工创业活动的有效管理公由总工程师任组长
2、项目研发发明组
负责公司创新项目课题、专利发明等项目的申报、评审
由研发中心主任任组长
3、专项资金管理组
负责对公司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并采用有效财务手段对各项目实施跟踪管理
由财务审计部经理任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