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实验学校: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现将《**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2
**县教育系统校长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县教育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1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主题词: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通知报送: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吴桂贞,柳州市教育局抄送:县人大科教文卫委,县政协文教卫体委**县教育局办公室2010年9月2日印发网络传输附件1:**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为了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规范绩效工资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广大教师到教学一线工作,乐于奉献,争挑重担,着力构建导向明确、标2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和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1
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2
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3
坚持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农村教师和成绩突出的其它工作人员倾斜;4
坚持民主公开,程序规范;5
坚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
三、教职工基本工作量的确定各学校在计算教职工基本工作量时,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