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办人民满意学校登封市直属第一初级中学,位于登封市老城区中心地段,现有教职工130人,29个教学班,1780名学生
我校坚持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施教,认真开展学法、知法和法制宣传,大力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教师和学生学法、懂法并加以运用,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成为登封初中学生及家长向往的学校
我们的主要作法是:一、加强组织领导我校始终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工程来抓为提高师生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校的水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学校制定了《登封市直一初中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依法治校领导机构
我校成立了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由王学伟校长任组长,党支部副书记刘智良、主抓政教工作的副校长徐耀峥和主抓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王学奇任副组长,政教主任王玉斌和教导主任文作鹏任组员
我们将普法、依法治校工作纳入计划,健全完善了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以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工会、团委干部、学生会干部和校警组成的各项工作实施小组,承担学校普法依法治校的具体工作
纵向是书记、校长负责领导——各处室组织实施——年级组(教研组)、班主任具体落实——社区、家庭、馆室责任到人的“四级”共管机制;横向是由学校党支部、行政、教代会积极参与的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共管的管理机制,确保了法制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监督下的“校长负责制”,重大决策由学校党政讨论通过再组织实施,重大事项实行全校公示制度,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
在学校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监督保障作用,“教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广泛而充分地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教职工关心学校、热爱学校、建设学校的热情高涨,学校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贯彻和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