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韩某有一天在网上浏览,发现一辆二手帕萨特汽车起拍价只有10元人民币,他想可能是网站在搞什么促销活动,就参加了竞拍
几轮下来他成功了,成交价是116元
网站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了确认,并给他发来了电子合同
韩某根据网站提供的电话,跟卖主联系,卖主是一家卖二手车的汽车经销公司,也收到了网站发来的那份电子合同,但是该公司坚决不同意交车,理由是这份合同无效,因为第一,汽车的底拍价是10万元而不是10元,在网站上显示的10元底拍价是由于其工作人员输入失误造成的;第二,他们认为116元就把车卖了,这样一个合同是不公平的
韩某的手上有三份证据:一份是网络公司给他发来的电子确认书,第二份是电子合同,另外还有一份整个交易过程的证据
经多次交涉无果,韩某最后只好把汽车经销公司告到法院
结合所提供的案例分析下列问题:(1)这个网上竞拍的电子合同是否有效
该竞拍合同有效
因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是因工作人员的失误,误将10万元写成10元,实际上不是卖主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重大误解
依照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2)本案反映出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存在哪些问题
本案中电子商务交易过程和证据完善确凿,事实无误,出现争议的关键是工作人员失误将拍卖底价写错,所以电子商务看似规范,其实过于简单,缺少磋商和纠错的程序,大多是电脑程序自动完成,非常容易出现问题
1、2.2004年1月,杨先生结识了女孩韩某
同年8月27日,韩某发短信给杨先生,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卡里”
杨先生随即将钱汇给了韩某
一个多星期后,杨先生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韩某6000元
因都是短信来往,二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
此后,因韩某一直没提过借款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杨先生借款,杨先生产生了警惕,于是向韩某催要
但一直索要未果,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