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钢结构加工制作合同工程名称: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房钢结构制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本合同计价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含加工费、油漆费(二遍普通醇酸底漆),加工量以实际发生为准计算总价】
注:1、综合单价中未考虑非现金形式回款的财务成本,财务成本另计2%
二、合同造价及结算方式:合同总价约元,(大写:)
注:1、主副钢工程量按图纸理论计算另计2%损耗,檩条无损耗
2、双方约定加工量/合同价变更原则:设计变更及签证另行增减
三、构件款支付与结算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工程价款70%的预付款,构件分批提货,提货前,付清当批构件剩余款项,最后一批构件出厂前结清货款
四、工期及运输方式:1、暂定工期9月25日开始供货,10月20日供货完成
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
序号项目工程量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参考)综合单价合计1主钢结构(Q345B)1404
3443012608057708102811
002次结构(钢管235B)128
646501260805990770314
003次结构(H型钢345B)102
644301260805770592002
004钢走道板8042801260805620449600
005镀锌檩条(单檩Q345B)303
55590-8056701720845
006镀锌檩条(双檩Q345B)118
85590400806070721116
00合计12,356,688
002、如甲方延期提货,需应不迟于10月20日前结清货款,延期支付部分需承担违约金5‰/日
3、乙方负责运输
五、甲方的责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