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重庆市青少年田径锦标赛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比赛(小学、初中组)竞赛规程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08年4月19至20日在沙坪坝区举行二、参加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中小学校
三、竞赛项目(一)小学组: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
(二)初中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女:0
0)、110米栏(男:0
70)、300米栏(女:0
762/35、男:0
840/35)、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女:3Kg、男:5Kg)
四、运动员资格(一)具有本市第二代身份证、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以区、县组队的运动员就读学校必须在该区县;以学校组队的运动员必须是该校学生
(三)优秀运动队(含试训运动员)不参加本次比赛
(四)市运动学校组队参赛计成绩不计名次
五、参赛办法(一)报名人数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男女各8人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另可兼报接力
每单位接力限报一队
(三)运动员年龄小学组: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组: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
六、竞赛办法:(一)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二)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交本人《参赛卡》,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参加接力比赛时必须统一比赛服装(背心、短裤),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400米(含400米)以上的项目和接力只进行一次决赛,其他项目进行预、决赛
参赛人数不足8人时,均进行一次决赛、参赛人数不足3人(含3人以下的项目不进行比赛)
(五)跳高比赛必须采用背越式或俯卧式,否则不能参赛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一)计分:单项计分为9、7、6、5、4、3、2、1分;超市青少年纪录加10分
如积分相等,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