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执法风险,就是具备执法资格的国家公务人员在执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执法或履行职责,侵犯、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给国家或人民群众造成一定的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以及应履行而未履行职责所应承担的责任
税收执法作为国家行政执法的一部分,其执法和管理方面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困扰着国税部门,影响了执法水平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形势下国税工作的和谐发展
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增强税务干部自我保护意识,是各级税务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课题
一、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意义防范税收执法能够保障税务部门有一个安全的执法环境,起到稳定队伍、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的作用,从而提高税收工作效率,维护税法尊严,更好地保护税务干部
(一)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是税收法治的本质要求
税收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它在规范纳税人纳税行为的同时,更大程度上约束着税务机关执法权力的行使,尤其是新《税收征管法》有近28个条款直接涉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税收法治的本质不在于“治民”,而在于“民治”,其“控权”的核心功能要求税收执法必须有效控制权力滥用
作为税务机关来说,只有依法行使职权、防范执法风险,才能最终实现法治的根本目的
(二)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是维护税收执法人员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
如果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必将挫伤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而严重影响税收执法队伍的稳定,不利于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
因此,有效预防税收执法风险、保障税收执法安全,是保护干部、爱护干部、稳定队伍的迫切需要
(三)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是树立税务机关良好形象的必然选择
如果税收执法人员能够时刻保持风险意识,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同时做好税收服务,努力化解征纳矛盾不仅能够降低执法风险,而且能够树立税务部门的良好形象
反之,如果执法方式简单粗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