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实务一、认识房地产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房地产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房产与地产的总称
其中,房产是指各种房屋财产,包括民用住宅、工业厂房、商业店铺以及文化、教育、卫生、体育、餐饮、娱乐、办公用房等;地产是指土地财产,包括土地和地下各种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排污、通讯等地下管线以及地面道路等
由于房地产是土地和房屋及其权属的总称,对于土地和房屋可以按以下方法分类:(1)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城市用地可以分为9类:①居住用地;②公用设施用地(含商业用地);③工业用地;④仓储用地;⑤对外交通用地;⑥道路广场用地;⑦市政公用设施用地;⑧绿化用地;⑨特殊用地
(2)按照房屋的使用功能可以分为6类:①居住用途的房屋;②工业用途的房屋;③商业用途的房屋;④文体娱乐设施;⑤政府和公用设施;⑥多功能建筑(综合楼宇,又叫城市综合体)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1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概念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前身称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它从购买土地使用权开始,经过项目策划、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等过程,建成房地产商品并对外出售或出租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土地开发和经营
(2)房屋开发和经营
已开发完工的房屋,按其用途不同可以分为商品房、投资房、周转房和代建房等
其中,商品房是指为销售而开发建设的各种房屋;投资房是指用于出租经营的各种房屋;周转房是指用于安置动迁居民周转使用的房屋;代建房是指接受地方政府和其他单位的委托而开发建设的各种房屋
(3)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
(4)代建工程的开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或其他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建设的各类工程,包括土地开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