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质量保修协议甲方(业主):乙方(装饰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普通住宅室内装修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应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装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变动工程、有防水、防渗漏要求的卫生间、电气管线、屋内喷漆、瓷砖铺设、房屋吊顶、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所有项目(详见付款项目单)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110号令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1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防渗漏为____年;2
屋内喷漆、瓷砖铺设、房屋吊顶等为____年;3
电气管线等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年;4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修期为工程竣工证书发出/实际竣工日期后的____个月
三、保修程序1
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年__月__日)起算满____年
乙方同意指定姓名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为本工程保修负责人
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
乙方现场维修响应时间为24小时,以甲方书面传真通知或电话告知时起算
若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则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四、保修金细则1
本工程双方约定装修总价款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将工程尾款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预留在甲方
自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