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国家知识产权局二○一五年七月前言自2013年4月启动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8个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陆续实施了超硬材料、微纳制造、移动互联网等产业宏观专利导航项目,为产业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这些项目可以统称为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
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可以为园区的企业培育、人才引进、协同创新、研发方向等提供路径指引,是在专利导航下优化产业创新资源配置的过程,是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的关键环节和集中体现,对有效发挥专利导航作用,支撑产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期,国务院印发的《广东、天津和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等重要文件中均作出“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的明确部署;《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融合领域关键环节专利导航,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储备与布局”的明确要求,将专利导航作为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在自贸区建设和“互联网+”行动中予以重点推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和规范专利导航工作深入开展,推广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在总结已有实验区项目操作流程、管理方法和运作模式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并制定了《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本《导则》从项目实践出发,对项目管理实施的基本流程和要点进行规范,是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实施中的规范性文件之一,是政府部门、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等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的指导性文件
本《导则》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负责解释
目录一、引言11二、项目管理12(一)整体思路12(二)项目分工12(三)工作机制13(四)流程管理14三、产业发展现状分析16(一)分析内容16(二)分析成果18四、产业专利导航分析18(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