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人专职委员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机制,本着科学合理、效能规范的原则,根据《全国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考核办法(暂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采取日常考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区残联负责组织实施,街道残联协助
街道专职委员考核由区残联负责,街道协助
社区(村)专职委员考核由街道残联负责,社区协助
考核采取100分制,其中日常考核65分、评议考核30分、附加分5分
(一)日常考核(65分)1、组联工作(10分)(1)遵守街道、社区(村)各项管理制度,着重考核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保持服务监督电话畅通
(2)积极参加残联举办的学习培训和集体活动,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协助、配合做好本级残联日常事务工作,及时反映社区(村)专职委员反馈的信息,协调好与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关系,并积极开展切实有效的指导工作
(该项仅对街道专职委员考核
)2(4)自觉服从区、街道残联组织领导,做好辖区内残疾人各项工作,协助解决本辖区热点、难点问题
(该项仅对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
)(5)做好全国残疾人信息数据更新工作
2、维权工作(10分)(1)做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2)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修缮工作
(3)做好贫困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重大疾病、临时救助、突发事件等统计上报工作
(4)做好信访工作,承担第一接访人责任,及时解决残疾人实际问题
3、康复工作(10分)(1)做好精神病患者服药、住院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救助等项目的相关工作(2)做好康复站管理、服务及康复系统录入工作4、宣文工作(5分)(1)做好残疾人工作宣传,及时上报基层工作信息
(2)积极开展残疾人节日或纪念日宣传活动
5、专门协会工作(10分)(1)弘扬志愿助残,积极招募志愿者、志愿服务队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