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按摩师国家职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订了《保健按摩师国家职业标准(2006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做了明确规定
二、对《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求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
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成为品、张海燕、张成全、蔡敏、石雪梅、王瑛、乔润民
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臧福科、董福慧、温建民、高云、李海燕、杨连明、陈蕾、李克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北京市成人按摩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6年1月17日起施行
1、职业概况1
1职业名称保健按摩师1
2职业定义保健按摩师是根据宾客的需求,运用以保健为目的的按摩技术,在人体体表特定部位施以有一定力量的、有目的的、有规律的手法操作活动的人员
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