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有效保护武义县重点湖库、饮用水源地及其他敏感水域的生态环境,防止蓝藻大面积、高密度疯长而引起水源水质恶化,降低蓝藻死亡后产生的有害物质对水体造成污染,确保蓝藻打捞有力有效,确保不因蓝藻暴发而导致水体发黑发臭,确保饮用水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湖库蓝藻水华防控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9〕283号)《浙江省水域保护规划》《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武义县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应急预案》《武义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武义县域范围重点湖库、饮用水源地及其他敏感水域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四)工作原则。武义县供水危机的主要威胁来自饮用水源地蓝藻暴发及其周边水系的污染,因此以治理水体污染为主要目标,以预防蓝藻爆发为手段,防治武义县重点湖库、饮用水源地及其他敏感水域的生态环境因蓝藻大面积、高密度疯长而引起水源水质恶化。(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防控饮用水源地蓝藻大暴发、保障供水安全作为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防范和处理供水安全突发事件能力,对人民负责、让人民知情,保证饮水安全,确保社会稳定。(2)综合治理,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多管齐下,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思想、物资和技术准备,组织力量开展技术攻关,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3)分工负责,协调高效。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协调推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针对不同情况所造成的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确保高效有序运转。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分级响应。(4)蓝藻打捞工作坚持“属地三包,全面覆盖,专业打捞,政府购买,集中处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机械化打捞与人工打捞相结合,专业化打捞与群众打捞相结合,堆场堆放与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科学监测预警与应急应对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保护水源,优化环境”的良好氛围。(五)应急预案关联。本预案主要针对饮用水水源地蓝藻暴发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一般情况下,饮用水水源地蓝藻暴发总是和其他类别的污染事故同时发生,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这时其它相关专业类别的应急预案和事发地相关应急预案必须同时启动。县政府负责全县重点湖库、饮用水源地蓝藻水华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1.上级预案当水源地发生区域性水华(II级)以上的蓝藻水华事件时,须请求金华市人民政府支援的,在响应本预案的同时,响应《金华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金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专项预案当水源地发生零星性水华(IV级)和局部性水华(III级)的蓝藻水华事件时,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执行《武义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一)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组织机构。武义县蓝藻防控与武义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共用一套应急指挥体系,武义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同时作为武义县蓝藻防控应急指挥机构。1.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1.1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组成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局长。主要成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县气象局、县自来水公司、各水库管理处、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温泉度假区等部门组成。根据应对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增加有关县级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县蓝藻水华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