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卫生健康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发布时间:2020-10-15第一部分总则一、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确保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范围本预案所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下列事件:1.重大传染病疫情(法定报告传染病、未纳入法定报告但危害严重的传染病);2.中毒事件(群体性职业中毒、农药中毒、食物中毒、环境污染物中毒等);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4.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红色预警)(1)肺鼠疫、肺炭疽病例在全县发生,疫情有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
(3)县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县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橙色预警)(1)在全县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腺鼠疫发生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