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傅涛:污水处理厂不能承受之重——城市污水处理厂是治污主体还是排污主体
城市污水排放逐渐进入环保监管视野虽然工业废水仍然是水污染控制的重中之重,但是根据环保总局历年来各种调查及《全国环境统计公报》,城市生活污水已成为主要污染源之一
根据XX年中期发布的《全国环境统计公报》,XX年,工业废水排放量243
1亿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281
4亿吨,比上年增加7
随着中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数量与规模的迅速扩张,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以年均5%的速度递增,虽然城市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但是城市污水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提高,在COD排放总量中的比重也并未降低
与此同时,一部分未处理的工业废水通过城市排水系统排放,规避了环保部门的监管
随着城市管网区域的扩大,大量工业废水在进入城市排水管网,其中一部分进入城市管网的工业废水没有处理就通过城市排水系统直接向自然水体溢流排放;一部分工业废水则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中,也有相当一部分由于污水处理厂工艺和运营费用的限制,没有能够按照环保的要求达标排放
根据我国城市的普遍状况,城市污水处理厂一般属于市政公用系统管理,环保系统所实施的环境监管主要针对工业废水,环保系统普遍慨叹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缺乏约束能力
污水处理厂是排污单位还是治污单位
近年来,环保监管状况悄然发生了变化
在环保部门的推动下,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角色转变已经成为事实,污水处理厂已不再被单纯看作是治污单位,而是被赋予了“排污单位”的概念
自XX年开始,环保总局酝酿将城市污水处理厂作为环境监管的对象,出台监管办法
XX年9月5日,国家环保总局通报了环保专项行动中对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的情况,并公布了挂牌督办的14家污水处理厂名单;该事件引起了极大关注,并成为当年中国水网水业年度评选的十大新闻之一
紧接着,在环保总局主导修订的新《水污染防治法》中,拟将城市污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