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取得的实效,按照区委区政府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下简称“三保”)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确保我区建筑、建材、房地产及房屋管理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充分发挥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成立“三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段维鹏副组长:黄文江郭长泉绳有兴章戎济和平魏学庆成员:各相关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委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付学武(兼)电话:89367211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建筑、建材、房地产业及房屋管理发展及运行情况,确保完成今年制定的各项任务指标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协调保障工作组,分别负责各专业领域项目启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一)建筑业协调保障组组长:郭长泉副组长:绳有兴李廷树成员:史华高贵来高凤霞李静张澄荣春海何淑霞建筑业协调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建管办
办公室主任:史华(兼)电话:89367226(二)建材业协调保障组1组长:黄文江成员:许金良刘秀梅建筑业协调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建材办
办公室主任:许金良(兼)电话:89367229(三)房地产业协调保障组组长:郭长泉副组长:章戎成员:王凤新张慧房地产业协调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开发办
办公室主任:王凤新(兼)电话:89367231(四)住房保障协调保障组组长:黄文江成员:王伟涛徐宗学刘希智住房保障协调保障组办公室设在住保办
办公室主任:王伟涛(兼)电话:89365017(五)房屋管理协调保障组组长:章戎成员:于海峰于德怀荣春江赵志清陈家勤荣世升房屋管理协调保障组办公室设在物业科
办公室主任:于海峰(兼)电话:89367155二、具体措施(一)建筑业1
建立绿色审批通道
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保证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加快审批速度、简化手续和材料、精简审批程序、压缩审批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