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1.xx区“田长制”会议制度(试行)22.xx区“田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73.xx区“田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试行)104.xx区“田长制”督导检查制度(试行)135.xx区“田长制”考核制度(试行)166.xx区“田长制”巡查制度(试行)197.xx区“田长制”督办制度(试行)228.xx区“田长制”举报受理制度(试行)25xx区“田长制”会议制度(试行)为统一部署、协调落实重点工作,保护好利用好黑土耕地,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x办字[xx]xx号),《中共大xx区委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xx区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xx发[2022]x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区级田长会议制度(一)出席人员1
出席人员:区级田长、区“田长制”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分管领导)、9个区直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级田长
会议由区级田长召集和主持
列席人员:根据需要,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
根据需要,由区级田长决定,可随时召开
(二)议事范围1
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黑土地保护利用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研究区级“田长制”工作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要体制机制、重大责任追究等重要事项
研究部署区“田长制”工作,协调解决黑土耕地保护利用重点难点问题
经区级田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三)议题提交1
会议议题由区“田长制”办公室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田长制”办公室提出,经区“田长制”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区级田长确定
会议议题分为通报类和审议类(1)通报类议题:通报类议题应是“田长制”工作中带有全局性,需要及时研究掌握、跟踪推进落实的重要工作情况,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级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