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国家职业标准保洁员国家职业标准1
1职业名称保洁员1
2职业定义从事公共区域环境及设施清洁、保养的人员
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4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
5职业能力特征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具备一般表达能力、学习能力,色觉、嗅觉灵敏,空间感强
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
7培训要求1
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4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培训场地应为可容纳20名以上学院的标准教师,并配备投影仪、视频播放设备
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为100平方米以上、能满足培训要求的场地,并配备相应的设备、仪器仪表和必要的工具、量具,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安全设施完善
8鉴定对象1
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