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稽查计划管理1税务稽查计划管理1.1业务概述税务稽查计划管理,是指税务局稽查局围绕税收工作中心,根据所属税务局和上级税务局稽查局的工作要求,分析辖区范围内税收违法活动的情况和特点,结合本局或者辖区范围内税务稽查机构及人员等资源状况,对未来一定时期所要达到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做出安排,并对目标和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税务稽查计划管理应当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收大数据为支撑,以稽查工作目标为中心,遵循强化管理、分类实施、因地制宜、执法到位、准确高效的原则。税务稽查计划管理包括税务稽查计划制订、税务稽查计划下达、税务稽查计划调整、税务稽查计划执行情况评估。1.2业务岗责计划实施岗,负责税务稽查计划管理事项的具体办理。计划审核岗,负责税务稽查计划管理事项的初审。税务局稽查局局长,负责税务稽查计划管理事项的审核。稽查局所属税务局分管领导,负责税务稽查计划管理事项的审批。稽查局所属税务局局长,负责税务稽查计划管理事项的审批。1.3业务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税务检查计划制度的通知》(国税发〔1999〕2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4〕108号)《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1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1.4业务流程税务稽查计划管理流程如图1-1所示。图1-1税务稽查计划管理流程1.5业务规范1.5.1税务稽查计划制订1.税务局稽查局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围绕所属税务局和上级税务局稽查局的稽查工作要求,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收大数据为支撑,通过信息收集、预测分析、税源调查等一系列工作,准确把握内外部条件,运用科学方法制订各类稽查计划。2.税务稽查计划按照所涉及的内容,可以划分为综合计划和专项计划;税务稽查计划按照适用的范围,可以划分为辖区范围内的统筹计划和本局计划;税务稽查计划按照时间的跨度,可以划分为年度计划、月计划。(1)综合计划应当按年制订;若有必要,可以细化为半年计划。(2)专项计划包括税务稽查随机抽查计划、税收专项整治计划、税务稽查案件复查计划等。①统筹专项计划一般按年制订,有特别时限要求的,按照具体时限要求制订;若有必要,可以细化为半年计划。②本局专项计划应当按年制订,且除本局税务稽查案件复查计划外,应当细化分解为月计划;若有必要,可以细化为半年计划、季度计划。3.各级税务局稽查局,根据自身管辖和职责,分别制订各类计划:(1)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制订全国范围内的统筹综合计划、统筹专项计划和本局税务稽查案件复查计划。(2)省税务局稽查局、地市税务局稽查局,既制订辖区范围内的统筹综合计划、统筹专项计划,也制订本局综合计划、本局专项计划。(3)县区税务局稽查局制订本局综合计划、本局税收专项整治计划。县区税务局稽查局不制订税务稽查随机抽查计划、税务稽查案件复查计划。4.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于每年1月底前,制订年度统筹综合计划;省及省以下税务局稽查局,应当于上一级税务稽查计划下达后15日内,制订税务稽查计划。21税务稽查计划管理1.5.1.1操作岗位计划实施岗,负责税务稽查计划制订事项的具体办理。包括调查需求,初拟范围;初选范围分析,拟订优先顺序及备选范围;评估可用资源,拟订范围;税务稽查计划制订过程中的具体沟通协调;税务稽查计划的具体编制。计划审核岗,负责税务稽查计划制订事项的初审。税务局稽查局局长,负责税务稽查计划制订事项的审核。稽查局所属税务局分管领导,负责税务稽查计划制订事项的审批。稽查局所属税务局局长,负责税务稽查计划制订事项的审批。1.5.1.2操作流程税务稽查计划制订流程如图1-2所示。图1-2税务稽查计划制订流程1.5.1.3操作规范【业务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第15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税务检查计划制度的通知》(国税发〔1999〕2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4〕108号)【业务规范】1.调查需求,初选范围(1)税务稽查计划应当服务于中心工作,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