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装合同合同编号:MJX20171101甲方单位:内蒙古蒙集新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单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集安工程建筑安装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车间设备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订购及乙方安装的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以及工程概况:1、设备安装详情:甲方购入的车间设备2、安装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甲方公司车间(2)工程最终造价:¥274350
00(人民币贰拾肆万叁仟伍佰元整);(3)开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4)竣工日期:开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5)付款方式:现金或其它第二条工程设备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确认并指定货物堆放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必须是具有安全保证的),工程材料的安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
乙方安装调试设备完毕,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并签字验收认可
第三条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1、乙方负责二次加压供水设备的安装、调试
甲乙双方商定:(1)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达工地现场开始安装施工;(2)开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的调试运转;全部二次加压供水设备工程完工及验收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第四条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1、本合同价款为双方约定方式支付安装工程款(固定价款);2、本合同工程安装总价款为:¥274350
00元,人民币贰拾肆万叁仟伍佰元整;(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的20%)¥54000
00元;(2)工程款(占合同总金额的60%)¥160000元,设备调试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三天内付清
(3)工程尾款(占合同总金额的20%)¥60350元,待甲方使用正常一个月,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