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肥市鼓舞投资政策1、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享受国家给予的前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2、对境外、市外投资者来我市投资合作,实行低门槛的工业性用地政策
投资重大工业项目,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其项目建设用地,经批准,投资者可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分期缴付土地出让金
3、境外、市外投资者来我市投资合作,凡投资总额超过300万美元,年实现税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从当年起3至5年内,同级财政从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中返还30%至100%
4、境外、市外投资者来我市投资重大项目,经营期在10年以上,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市政府批准,在土地使用、地方奖励和有关费用的减免等方面,给予特别扶持
(1)投资企业安排本市就业人数1000人以上
(2)投资企业投产次年纳税总额(不含海关税和海关环节代征税)1000万元以上
(3)投资企业年出口结汇1000万美元以上
(4)对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起牵动作用的重大项目
5、境外、市外投资者到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投资工业项目,对市规定的行政性收费实行零费率,经营性收费减半收取
6、境外、市外投资者到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可成片征用,逐步开发
合肥市引荐外来资金奖励政策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内外个人或组织为我市引荐外来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1、投入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农业产业化等生产性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的5‰计奖
2、投入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体育事业、经营性公用事业等,按实际到位资金的3‰计奖
淮北市鼓舞外来投资优惠政策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开放型经济进展,实施大开放带动战略,鼓舞外来投资者来我市投资兴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产业政策(一)依托本市资源、产业和区位优势,全方位、大力度、宽领域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坚持以煤化工产业、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