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察局监察工作意见20*年,全县各级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要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要围绕加强效能监察,推进政府效能建设和管理创新,以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建设为重点,督促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一、继续加强对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加强土地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将落实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情况在年底前上报县政府。要继续深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案件。6、7月份市上组织督查,9月检查验收;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管理的有关制度;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肃查处探矿权、采矿权审批、转让以及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二、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各乡镇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及落实环保责任制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督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果汁和煤炭等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对专项行动成果市上将于第1页共4页7、8月份组织督查;督促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对列入限期整改或关停的企业,要协助政府督促其整改落实;对重大典型案件要进行挂牌督办,公开曝光;县环保部门要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要立即开展清理清查,5月上报清理清查情况报告。三、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执法活动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招投标投诉受理机制,下半年,对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建立情况、投诉处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对房地产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监察机关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涉及的土地、规划、拆迁等环节存在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继续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坚决纠正各级政府及其规划部门执法不严,特别是只罚不纠、以罚代管现象,严肃查处擅自审批和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四、对贯彻落实《劳动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照《20*年全县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一览表》XX县区纪委的要求,以国有企业为重点,以私营企业等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对全县各企业贯彻落实《劳动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各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和监管企业开展自查或结合自身职能开展检查,到今年年底,基本控制全县国有制企业违反《劳动法》现象;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职工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率取得明显成效,基本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及时解决企业恶意克扣和变相克扣职工工资问题;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支付标准,解决好企业职工超时劳动问题;严格查处并杜绝使用童工现象。继续查处拖欠和克扣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督促健全和完善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第2页共4页的长效机制,以贯彻落实《劳动法》为切入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