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有效地防范建筑施工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在突发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时,迅速有效地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作废和经济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县建筑施工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县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⒈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主要职责
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和本县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突发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监督各建筑企业对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⒉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建筑工程管理处
主任:副主任:成员:主要职责
负责本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企业、社会救援力量等协调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对(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本预案的具体落实,下达领导小组指令,负责信息的传递、上报和新闻发布
⒊救援救护小组组长:副组长:第1页共3页成员:主要职责
负责施工现场突发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抢险工作,按照拟制的救援方案,落实救援所需车辆和器材、人员,保证迅速到位,保护好现场、组织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⒋后勤保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主要职责
负责救援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证临时水电供给,以及水、电、燃气管制和事故抢救通讯畅通,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保障以及伤者家属的接待和安抚等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医疗救治及死伤人员赔付等经费,确保社会稳定
三、应急救援程序⒈报告特大事故发生后,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必须立即以电话、快报等形式迅速报告县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