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发包方:(如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如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筑面积:暂定396.9m²(按2.7层计算,基础及坡屋面加0.7原则层建筑面积)工程地点:大山南陈村工程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水电暖工程包清工。二、工程承包范围(一)承包范围: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的所有土建包清工。包括基础、主体、室内外抹灰、楼地面、墙地砖、散水、台阶;水、电及地暖安装工程。(二)如有变更按图纸做增减量的现场签证,室外配套工程单价另行协商。三、协议工期动工日期:月日竣工日期:月日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原则工程质量原则: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原则。五、协议价款金额(大写):暂定壹拾贰万叁仟元整。六、拨款方式乙方有关施工机具进场甲方拨付给乙方贰万元,基础工程完毕拨付给乙方叁万元,一层工程完毕拨付给乙方贰万元,贰层工程完毕拨付给乙方贰万元,内外墙抹灰工程完毕拨付给乙方贰万元,剩余工程款待工程所有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七、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工作:(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并提供地勘汇报和地下隐蔽资料;(2)提供施工图纸三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交验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3)甲方委派专职工程师行使施工管理中甲方的职责和权力;(4)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格工程责令其返工。(5)工程波及的质量安全检查及整改、分部工程验收均由乙方负责。2、乙方工作:(1)施工过程中保证到达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到“工完料净场清”;(2)提供详尽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施工;(3)严格执行甲方企业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规定,有权提出合理化提议。(4)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建筑规范施工。3、双方约定其他事项(1)协议以外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协商处理;(2)门窗、保温、楼梯扶手及护栏、内外墙涂料、大理石台阶、室内木门、防水等由甲、乙双方共同考察确定好价格后由乙方组织施工,工程款另行结算。(3)乙方中途不得私自退场,否则按中途退场结算,只付给乙方所竣工程量的50%,并扣除因乙方退场变换施工队伍导致的一切损失(含工期及超价损失)待交工后结算。(4)乙方若因工期及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规定。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增长人员,若乙方仍未到达甲方规定的,甲方有权规定更换机械和人员。如乙方拒绝整改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5)乙方施工中应杜绝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格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所有由乙方承担。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协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争议处理方式协议在履行中假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提交协议签定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无棣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协议生效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保修期满之日为止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做出补充规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承包人: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