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闽兴不锈钢材料经营部乙方:_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亿德商贸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本协议总价款为人民币_叁佰壹拾陆万元_整。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二、产品质量: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假如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2、假如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三、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导致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未按协议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3、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协议。4、甲方不得无端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和运送费用。5、协议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四、其他约定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假如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其他事项:甲方:_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闽兴不锈钢材料经营部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乙方:__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亿德商贸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环宇支行_年__4月__29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