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协议甲方:地址:乙方:地址:鉴于为了能给甲方研学旅行学生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提供品种丰富、营养均衡、健康安全的餐品,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条件1.乙方必须具有餐饮服务的制作场地、洗刷间、食材储备间和就餐场地
具有上下水、供电、消防等系统
2.乙方必须具有的饭店运行所需的专用设备设施(重要指厨房设备、餐桌、餐具、餐椅及工具等
3.乙方应有餐饮服务必要的配套设施设备
4.除本协议尤其约定外,甲方有权就乙方的管理提出合理提议
5.乙方在协议履行期内,应承担甲方和国家有关部门对饭店所规定的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等管理责任和达标规定
6.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提供以乙方为法人申请的并且在有效期内的餐饮业有关证照,如未能提供,本协议无效
7.假如甲方人员由于食用由乙方所提供的食物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经卫生检疫部门的化验汇报为准,对由此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应当在事发后立即全额赔付
二、协议服务期限甲、乙双方于5月1日签订,协议期限为自5月1日起至5月1日止,协议期一年
三、协议服务费用1
双方协商最终金额为:早餐10元/人、午餐50元/人、晚餐40元/人
每次以甲方提供就餐人数结算餐费金额
甲方临时加餐需提前告知乙方,协商详细加餐金额
甲方在协议签订生效后,按每次就餐支付餐费
详细支付时,乙方需提供对应额度的增值税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三、餐标经营规定乙方应保证饭店正常营业
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时间、人数、以及有关规定,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规定提供餐饮服务
甲乙双方协商的用餐时间:a)早餐时间:07:00-08:00b)午餐时间:12:00-13:00c)晚餐时间:17:30-18:30d)甲方因特殊原因规定在其他时间供应餐饮,应提前告知乙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负责提供本协议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