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信访工作制度为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教育部《信访工作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信访工作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信访接待制度为保持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搞好教育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信访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1、局机关各股、室坚持每周上午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纪检监察室负责信访工作的日常管理,督查和情况综合
2、各股室接待人员应态度谦和,语言文明
3、接待人员在接谈时要认真听取信访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并做好记录
4、对所接待的信访事项,各股室要恪尽职守、实事求是,按规定和时限办理
5、对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批评或教育
6、遵守保密制度,对受理的检举揭发事项、有关证据材料和检举人予以保密
二、信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县教育局根据来信来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信访排查问题,不同时期和季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信访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分析信访形势,制定可行措施,着力解决已经出现和发生的信访问题
尤其是群众反映的政策性、苗头性、群体性问题,并对当前信访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
三、领导包案制度对一些重要的上访问题和上访者户问题,按信访主管部门责任主体单位实行领导包案制度
属哪级管的信访问题,特别第1页共13页是老访、群访问题就由哪一级负全责,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把包案落到具体部门、具体人,直到妥善处理解决
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转交信访单位直接接待处理,应该解决的限期解决,由于体制或政策的原则,难以解决的要向上级报告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设
涉法上访案件,由责任部门协调或引导依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