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服务协议甲方:南京创维工程有限企业乙方:美爵化学品(南京)有限企业甲方应乙方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叉车服务,提供2
5吨燃气杭州叉车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叉车服务描述名称数量单价月小计2
5T燃气杭州叉车服务1台5800元/月5800元/月阐明:1
车辆驾驶员由乙方提供;车辆的换气行为由乙方自行完毕,有关安全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如需甲方垫付燃气费,甲方会在乙方签字确认的实际费用单上加收30%的服务费
第二条协议期限叉车服务期限为:自年10月1日至年03月31日,总计6个月
如服务不满6个月,乙方仍需支付甲方总额为6个月的服务费
第三条支付方式服务费用按月结算
乙方每月收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后,30日内支付给甲方月度服务费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好的叉车供乙方正常使用,且此叉车必须为手续齐全(办理过有关保险,符合安全规定)的合法的车辆
2、甲方负责叉车的正常损坏的维修保养、零件的安装、车辆的年检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违反有关载驶规定的不合理规定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
乙方驾驶员应持有有关的车辆驾驶许可证,并且需要每日检查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等,并对的使用油料,燃料;如发现问题须立即处理,反之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乙方要爱惜使用车辆及其设施,保证车辆的完好无损
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车辆抵押、倒卖、转租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如发生上述事件,乙方要承担法律责任
车辆若发生被盗,诈骗等刑事案件导致租赁车辆损失、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
若拆卸甲方车辆部件,一经发现,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驾驶员在车辆服务期内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操作安全规范和对应的交通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