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服务协议甲方:南京创维工程有限企业乙方:美爵化学品(南京)有限企业甲方应乙方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叉车服务,提供2.5吨燃气杭州叉车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叉车服务描述名称数量单价月小计2.5T燃气杭州叉车服务1台5800元/月5800元/月阐明:1.车辆驾驶员由乙方提供;车辆的换气行为由乙方自行完毕,有关安全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2.如需甲方垫付燃气费,甲方会在乙方签字确认的实际费用单上加收30%的服务费。第二条协议期限叉车服务期限为:自年10月1日至年03月31日,总计6个月。如服务不满6个月,乙方仍需支付甲方总额为6个月的服务费。第三条支付方式服务费用按月结算。乙方每月收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后,30日内支付给甲方月度服务费用。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好的叉车供乙方正常使用,且此叉车必须为手续齐全(办理过有关保险,符合安全规定)的合法的车辆。2、甲方负责叉车的正常损坏的维修保养、零件的安装、车辆的年检。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违反有关载驶规定的不合理规定。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驾驶员应持有有关的车辆驾驶许可证,并且需要每日检查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等,并对的使用油料,燃料;如发现问题须立即处理,反之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2.乙方要爱惜使用车辆及其设施,保证车辆的完好无损。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车辆抵押、倒卖、转租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如发生上述事件,乙方要承担法律责任。车辆若发生被盗,诈骗等刑事案件导致租赁车辆损失、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若拆卸甲方车辆部件,一经发现,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3.乙方驾驶员在车辆服务期内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操作安全规范和对应的交通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4、服务期结束时,乙方应将所提供的车辆完好,清洁的交付给甲方。5、当甲方认为所提供车辆的安全及有关权益受到威胁时,有权收回该车辆。同步,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车辆、终止协议,并向乙方收取对应的赔偿费。第六条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获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所有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条争议的处理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第八条协议变更任何一方如需要变更协议,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本协议。第九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第十条协议效力本协议自10月1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