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采购协议甲方(采购方):(如下简称:甲方)乙方(供应方):(如下简称:乙方)甲方由于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瓷砖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产品及价款本协议采购总金额暂定为¥37,011,000元,大写:叁仟柒佰零壹捌万壹仟元整,详细详见附件
第二条供货时间:甲方的需货计划,应提前48小时告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供货告知后48小时内,保证供货到现场
第三条质量规定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出示产品合格证、检测汇报等证明材料
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与甲方认定的样品一致,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加工工艺等各项指标与乙方有关承诺一致,产品检测的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原则及规范规定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原则按国标执行,即符合运送规定,保证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供方保证该产品不会反底或渗漏,如需方铺贴后出现反底或渗漏现象,供方接到需方书面告知或维修电话后三天内到现场处理,供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四条运送、交货及收货1、交货方式:所有货品由乙方送往甲方指定仓库,详细地点以甲方告知为准,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货品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
货到现场,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产品数量和质量
甲方收货前的损耗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1、无预付款2、工程竣工验收完毕5日内,支付协议总价的99%,即¥36,640,890元(大写:叁仟陆佰陆拾肆万零捌佰玖拾元整)
3、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
供方将货品送到需方指定地点;货到,需方初步验收合格,数量核算后十天内将该次剩余总货款以转账形式或银行承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