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服务协议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协议编号:甲方:地址:电话:传真:投诉电话:乙方:地址: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为汽车代驾服务协议,是指甲方为乙方车辆提供司机,甲方司机为乙方提供驾驶服务,乙方向甲方按支付服务费用
二、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车辆为台;车型为,车辆号码分别为车辆所有权为乙方所有,甲方不得私自改装车辆或拆卸车辆的任何零部件,不得将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用于其他非法活动
如有违反,乙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解除协议,同步追究甲方的责任,并由甲方赔偿乙方必要的损失
四、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控制车辆的使用成本,防止挥霍和不必要损失的发生,并积极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行驶安全
如乙方发现甲方有挥霍车辆成本或蓄意破坏车辆的状况,乙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解除协议,同步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由甲方赔偿乙方必要的损失
五、甲方提供的司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A牌及以上),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25~50岁之间,甲方与所派遣的司机一经签订正式的聘任协议书,甲方负责所派遣司机的工资、福利等,为乙方服务司机因聘任、调换或被解雇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司机在为乙方服务期间,不能正常工作的,甲方应按乙方的规定及时调换司机
甲方司机如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工作的,必须提前向乙方请假,休假期间甲方应安排对应司机替代,不能因此而影响乙方正常工作,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损失
休假期间未能向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免于支付其对应天数的服务费
七、甲方不得将乙方车辆用于乙方工作之外的任何用途
每日工作完毕后甲方司机需将乙方车辆停放在,(地址:),停车费由乙方承担,每台每月人民币/元
如甲方违反此公约定,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甲方应保证乙方车辆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