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题】中国建设银行有关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委托贷款协议》(参照格式)的告知【颁布单位】建设银行【发文字号】【颁布时间】1996-9-23【失效时间】0:00:00【全文】中国建设银行有关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委托贷款协议》(参照格式)的告知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关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委托贷款协议》(参照格式)的告知建设银行为了规范建设银行委托代理业务中的代理贷款协议签约行为,防止发生经济纠纷和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总行设计了《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委托贷款协议》(参照格式)现正式予以印发,并规定如下:一、从1996年11月1日起,建设银行各级行在办理委托代理业务中受托与借款单位签订人民币借款协议步,都必须参照使用本协议格式
详细填写规定见协议使用阐明
二、各行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状况对本协议格式进行必要的补充,补充后的协议格式要报总行立案
三、各行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总行
附件: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委托贷款协议(参照格式)贷款种类:协议编号:借款人: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帐号:传真:邮政编码:受托贷款人: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传真:邮政编码:借款人(如下简称甲方):______受托贷款人(如下简称乙方):______根据____(如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贷款利率按____息____计算,按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