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购置居间协议委托人: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居间人: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一条委托事项及详细规定:现委托人委托居间人就XXXXX项目1层X号商铺面积:XXX平方米,购置价格5XX元/平方米或者XXXX元/平方米如下。第二条居间期限:从4月8日至4月10日第三条酬劳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协议成立的,酬劳为:58000元/平方米成交,酬劳XXXXXX元,或者(大写)XXXXX整。如促成本协议价格在XXX元/平方米如下,差价由委托人向居间支付差价的50%,委托人应在协议成立后的x日内支付酬劳。未促成协议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规定支付酬劳。第四条居间费用的承担:居间人促成协议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承担;未促成协议成立的,委托人不向居间人支付任何费用。第五条本协议解除的条件1.当事人就解除协议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达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重要义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重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1、委托人在居间协议生效期间另行委托其他人;2、委托商铺购置协议签定委托人不向居间人支付本协议酬劳的;3、居间人促成本协议条件委托人不履行签定本协议的;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1、居间人在居间协议生效期内以低于委托人委托价格另行促成其他人签约本商铺的;2、居间人不能到达本协议要约而规定委托人支付酬劳的;第八条协议争议的处理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处理:(一)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委托协议内容双方严格保密,在协议履行期间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有关内容,否则视为违约;第十条本协议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规定执行。委托人(章):居间人(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