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构造工程施工协议发包人:承包人:本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承包范围:工程构造形式:二、工程承包形式承包形式:1、包工包料2、包质量3、包工期4、包安全5、包施工措施费6、包垃圾清运费7、包验收8、包税金选择项:所有三、协议工期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自月日到年月日)。四、质量技术原则工程质量加工安装规定:按照设计施工图规定原则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高级规定到达合格原则。满足《钢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规定。五、协议价款、支付条件和支付进度1、本工程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2、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以书面告知的方式规定增长、减少、变更工程设计和工程量而导致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可以对该工程总造价进行对应变更,否则工程总造价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变更,此总造价将直接作为工程决算款项金额的根据。3、协议价款不因工程建设材料和市场价格波动等非协议约定的原因而发生变化。4、协议价款包括所有施工发生的直接费用及损耗、利润、管理费、安全措施费、第三者的工伤保险费等费用。5、每次协议价款的支付条件如下:(1)承包人已经按协议约定对的履行协议义务;(2)承包人没有协议中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者承包人有违约行为但已按发包人的规定予以改正;承包人不能到达以上条件之一的,发包人有权拒付协议价款,直至以上支付条件得到所有满足。6、协议价款支付的安排和进度如下:承包方完毕总工程量的,支付至工程总价的;完毕总工程量的,支付至工程总价的;工程所有竣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经发包方有关人员确认合格的完整规范的工程档案、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之日起日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决算总价的余款(保修金除外);工程决算总价款的%做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由发包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预留二年,预留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或剩余金额。(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六、构成协议的文献构成本协议的文献包括:1.本协议2.中标告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原则、规范及有关技术文献5.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6.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8.动工告知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献、函件或例会纪要文献视为本协议的构成部分。七、图纸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壹式份。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交的图纸和其他资料履行保密义务。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外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所有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八、现场指令和授权代表发包人的指令、告知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授权代表,承包人委派授权代表在回执上签订姓名和收届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指令应予执行。发包人不能及时予以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发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规定。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汇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汇报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人。紧急状况下,发包人规定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发包人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发包人对工程竣工后的总工程量确实认、工程价款变更告知确实认和竣工验收合格确实认,应有发包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发包人盖有企业公章。九、发包人的工作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毕如下工作1、使施工场地具有施工条件,在动工后继续负责处理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到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精确性负责;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