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协议补充协议发包人:武汉东湖科技创业农庄有限企业承包人:武汉江夏第十建筑工程企业双方于5月28日签订了丰泽苑三期临时围墙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协议编号:FZ-KQ-前期011)(如下简称原协议)
现因工程需要,将环湖路地段七部分砖砌围墙变更成钢构造围墙,根据本工程的实际状况,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补充协议
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当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出现矛盾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述及的均按原协议有关规定执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丰泽苑三期临时钢构造围墙工程工程地点:武汉东湖科技创业农庄有限企业丰泽苑三期用地范围内工程内容:武汉东湖科技创业农庄有限企业丰泽苑三期临时钢构造围墙工程的施工及保修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丰泽苑三期临时钢构造围墙的制作及安装,包括混凝土基础、钢构预埋件、钢构围墙制作、安装及支撑锚固等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三、协议工期:施工工期:协议签订后25个日历日
四、质量原则工程质量原则:工程质量原则合格
五、协议价款1、协议暂定总价¥:23988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玖仟捌佰捌拾元整)2、本工程采用按施工图示及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承包
按附件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钢构围墙工程综合单价按每延米399
8元/延长米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施工长度约为600米
本综合单价为包干价,费用内容与定额解释范围一致,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送、施工技术、采用的措施、成品保护、检查、调试、验收、样品、管理、文明安全施工费用、利润、规费、税金、风险原因,并已考虑垃圾排放、材料二次搬运、冬雨季气候条件、政府规定需交纳的费用等原因,除本协议明文规定以外,不因任何原因做任何调整
3、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完毕的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得出工程总造价
4、其他按原协议(协议编号:FZ-KQ-前期011)有关条款执行
六、付款方式1、乙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