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小卖部承包协议甲方:绿洲化工(珠海)项目部乙方:为规范工地现场管理,以便职工平常生活,企业领导认真讨论,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承认后,特签订本协议:一、承包内容:工地小卖部经营权二、承包范围:职工生活用品;烟、酒;日用小百货
不得经营饭菜,熟食(真空包装食品除外)
三、承包金额:5000元四、承包时间自本工程动工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止
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位于珠海广东绿洲化工工地生活区指定的板房一间作为经营场所,并提供电源的接入,水费可同生活区共同使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变更店址
承包期满后完好偿还甲方提供的所有房屋及设备设施
若有损坏,由乙方赔偿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商店转包给他人,否则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转包无效;承包期未满,乙方确需提前终止协议,甲方不退还承包金额,仍按原承包金额全额收取
乙方责任:1、乙方承包商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减免承包款的规定和其他附加条件
乙方人员自聘,由乙方负责,薪金与本工地无关
甲方有购物自由,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强买强卖
乙方保证承包场所及卫生包干区的卫生环境,洁净清洁
2、小卖部须以“服务职工为主,让利给职工”为原则,明码标价,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应遵守经营项目范围,经营的各类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保证商品价格公道合理
乙方必须遵守《食品卫生法》和甲方有关卫生、安全面的有关制度,严禁发售假、冒、伪、劣、过期、腐烂、变质、有毒物品,若发现一次,罚人民币50元
凡因此导致人员中毒、严重疾(急)病、伤残等后果的,概由乙方所有负责,同步甲方有权取消其承包权
3、乙方承包的商店如需办理有关证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烟、酒经营许可证》等,由乙方自行办理,乙方所办证件归乙方所有,所有办证及培训费全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由于工商税务及烟、酒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