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关活动承包协议书甲方:乙方:南京新界文化创意有限企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特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部分: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我司有关公关活动的设计、筹划、执行。如:单页、折页、卡套、宣传册、宣传展板、活动推介等第二部分:委托期限本协议生效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约,则另行签订新的协议。第三部分:收费原则及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筹划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30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10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2、收费原则:参照甲方往年收费原则,或根据实际状况协商确认。3、公关活动中如需增长其他费用,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所付金额最终应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第四部分:乙方的权利、义务1、协议生效后,乙方应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原则,完毕协议内所规定的服务项目。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场地,如施工需要,需经由甲方确认。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各方面安全,保证活动顺利完毕,但在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时除外。4、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有关的设计与活动筹划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或视项目实际状况进行增减。5、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活动筹划及执行代理的签名权。第五部分: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2、甲方有权对乙方完毕委托事项的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毕委托事项所必须的有关资料。第六部分: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延期或取消,应由甲方负所有经济责任。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不能全面完毕,应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责任。3、乙方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兵变、疫情等)以及当地政府的临时规定,不能准时提供会务服务,导致的损失和延时不承担责任。第七部分:争端处理在履行本协议步如发生争议,双方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协议签订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八部分:其他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附件做为协议的一部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措施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电话:传真: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乙方:南京新界文化创意有限企业地址:将军大道37号翠屏科创园2号楼2422室电话:传真:银行账号:授权代表(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