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协议范本3篇借款协议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协议
借款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证明金融机构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所签订借款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它分为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协议公证和民间借贷协议公证
借款协议公证有无必要,对于这一问题,有关专家分析如下:一、办理借款协议公证的现实状况
近年来,人们由于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不停更新等诸多原因,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购房、购车及其他综合性消费贷款的狂潮,于是出现了时下比较流行的首付款加按揭贷款的消费方式
多种金融机构(银行、都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因此将按揭贷款业务作为本单位业务的一重头戏
不过,由于借贷双方对借款协议公证缺乏必要的理解,认为借款协议公证是可以办、也是可以不办的,作为借款方认为只要金融机构准时发放贷款,我准时、定期偿还债务,办理借款协议公证纯属多出,多交纳公证费更是没有必要,并以此来作为选择按揭金融机构的条件之一,作为金融机构也将与否办理借款协议公证作为其招揽按揭业务的一种重要砝码
显然,这种做法是欠妥的
二、借款协议公证的必要性
正是由于借、贷双方对借款协议公证缺乏必要的理解,导致了贷款方追还贷款但愿渺茫的直接后果
究其重要原因是因没有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借款协议公证
因此,笔者认为办理借款协议公证是很有必要的
(一)公证机构作为国家的证明机构,公证书是公证机构出具的有特定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是国家公权行使的一种特定形式,具有公信力,因此对当事人产生一种威慑力
我处在XX年办理了一件中国银行同一借款人何某签订的《中国银行个人住房(商用房)按揭(抵押)借款协议》公证,截止XX年六月十五日何某尚欠中行本息3803
36元,持续六期未偿还贷款,XX年六月十九日,何某偿还中行逾期本息700元,至此何某共欠中行本息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