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环保机构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为总结和借鉴地方经验,推进环保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2014年5月,环保部人事司组成调研组,赴天津调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基层环保机构建设情况,听取了天津市环保局的情况汇报,并实地考察了龙滨园社区居委会、静海县环保局及其大邱庄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与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交流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情况天津市将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落实主体功能区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强环境监管和社会监督、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实行损害赔偿制度等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其中由市环保局牵头有4项具体任务:(1)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超载区域实行强制性措施;开展被污染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和治理修复行动
(2)建立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机制,探索建立环保产业发展基金和环保公益基金,编制社会资本投资环境保护领域产业指导目录,推行环境服务政府购买和第三方治理
(3)建立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推动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
(4)构建政府、企业、公众之间的环境质量和企业排污信息沟通机制,健全举报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健全地方环保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严格环境准入,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行业性和区域性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建立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实行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
同时,参与制定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建立陆海统筹机制等8项改革任务
据此,天津市环保局确定了研究制定生态用地保护红线管理实施办法、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推进排污收费改革等13项2014年改革重点任务
目前,已出台《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方案》,并印发《关于调整二氧化硫等4种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二)环保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