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品运送代理协议协议编号:委托方(甲方):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受托方(乙方):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到达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1条委托代理项目1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甲方进出口货品的国际运送代理业务,详细代理业务以甲方向乙方下达的书面委托为准
第2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
1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甲方进出口货品的国际运送代理业务前,应及时将详细的代理业务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如:货品名称及数量、货品起运地点、货品抵达地点、货品承运日期、货品运到期限、收货人、有关物流规定等信息,并及时将货品运抵甲乙双方约定的接受地点
2甲方应根据委托乙方代理的国际运送业务规定,向乙方提供所需单证和资料,如:商业发票、装箱单、分析证及国家规定之有关文献等真实、合法、有效的完整单证和资料
3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按照甲方的委托规定组织对甲方进出口货品的所有业务操作
4甲方有权对委托乙方代理的短驳运送、报关报检、国际运送等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合理提议
5按照本协议第4公约定,及时支付有关费用
第3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
1乙方在甲乙双方约定的地点接受货品后来,货品管理责任即由甲方转移至乙方,乙方对甲方进出口货品在装卸、短驳运送、港口及其他场所中转或存储、国际运送过程中,履行代保管责任
货品在代理业务过程中由于乙方工作原因发生灭失、毁损、质量问题等,乙方必须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属保险责任的除外,但乙方须在获知事故有关信息后12个小时内告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保险企业规定的索赔材料,以及协助甲方理赔,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理赔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对应损失)
乙方应负责组织货品在国际运送代理业务过程中的所有作业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