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XX〕11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发〔20XX〕22号)、《**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政办发〔20XX〕8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面贯彻落实的指导意见》和省、市供销社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供销部门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经营创新、服务创新、组织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加快建成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
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努力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生产生活服务,进一步整合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把经营服务网络由乡(镇)延伸到村、社区
不断改善农村流通环境
建立完善经营服务性、生产公益性组织体系,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
加快村级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农民提供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
(二)坚持合作经济属性
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经营网络优势,坚持合作制原则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按照办社《章程》和“平等、互利、互惠、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从事种养殖业、第1页共8页加工业、服务业等专业大户、专业人才通过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