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统战部部务会议事规则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进一步推动全县统战工作的开展,根据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形式1、部务会议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
2、部务会议由部长、副部长、纪检员组成
根据会议议题,必要时本部其他有关人员可以列席
3、部务会议由部长主持,或由部长委托其他班子成员主持
二、议事程序1、凡需提交部务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办公室提出,报分管领导和部长同意后,提交部务会议讨论
2、办公室对提交部务会议讨论的议题要有具体意见,必要时要形成文字材料
3、在做好必要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最迟在会前半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到主持人、参加人和列席人员
与会人员根据通知精神认真思考,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到会者,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与会人员要积极发言,充分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由部长作出决定,对重要问题如果产生不同意见,除在比较紧急的情况下由部长决定外,一般应在统一认识后再定,对部务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三、议事范围1、传XX县区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研究讨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建议
2、研究讨论统一战线领域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
3、研究讨论全县党外人士的提名、推荐等工作
4、研究本系统公务员录用和干部提拔、交流等工作
5、安排部署本部门阶段性工作,进行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等
第1页共2页6、研究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职工的评先评优等工作
7、讨论决定其他需要部务会议决定的事项
四、注意事项1、凡部务会议决定的事项,办公室及承办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分管领导要负责检查落实
2、会议决定事项的文字通知由部长、或由部长委托副部长签发
3、对于具有保密性的研究事项,在保密期内参会人员不得向外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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